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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一种美德。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国梦劳动美演讲稿4篇,欢迎大家阅读。
在与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高度评价了劳动、劳动者、劳动模范的神圣地位与伟大作用,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立场,深刻指明了“劳动美”与“中国梦 ”之间的关系,其内涵丰富、寓意深远,是新时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总的理论依据、行动指南和工作坐标,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极大地增强了工会干部为党的工运事业奋斗终身的使命感、责任感与光荣感。
党的之后,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习在各个场合多次提到“中国梦”,对“中国梦”的丰富内涵和如何实现“中国梦”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
让劳动托起中国梦!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梦想成真要靠劳动。机会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机遇总是垂青有准备的头脑。如果我们不在春天时鞠躬耕耘,秋日注定不会得到丰盈的果实。一个人只有在自身的岗位上,各尽职守,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才会活的有滋有味,风生水起,才会拥有自己的一道彩虹。
只有辛勤劳动,才能呈现中国梦!只有诚实劳动,才能兑现中国梦!只有创新劳动,才能实现中国梦!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最根本力量”,只有“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成为普世价值和宏大话语,还劳动以道义,还劳动者以尊严,才能牢牢地托起中国梦!
中国梦,劳动美。实现“中国梦”离不开亿万中国人的劳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迈开步子,从一点一滴的本职工作做起。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高技教师,可是我也有我的梦想,我的梦想就是上好每一堂课,做好班任工作,能胜任任何一个岗位,成为一名优秀教师,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学有所成,将来踏上社会后能真正成为国家需要的技技术型人才,成为发光发点的人物。
是的,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教职工,但是每一个平凡的岗位都有着自己的闪光点,做好分内的事情,不因工作简单否定其意义。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的辛劳,一定会托起一个小小的“中国梦”,干好它,也是实现一个梦想。
每一个人在为建设祖国蓝图出谋划策时,都藏着自己内心所认可的“梦想”。 “中国梦”,其实是千千万万人的小小“中国梦”所组合在一起的。这些小小“中国梦”组合起来,宏大而美好。劳动与以往相比,有了新的意义。
梦想是人类对于美好事物的一种憧憬和渴望。中国梦诱人,但绝不虚幻。中国梦是国家、民族的,也是个人的。每个不同社会阶层的人都拥有不同的梦想。工作安定、生活美满、家庭幸福是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甘愿辛劳的最原始动力。让每一位劳动者共享中国梦,就能聚集起更大的怀梦、追梦的能量,就能形成集体的意识和共同的行动。
“人间万事出艰辛,越是美好的未来,越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中国梦,承载与寄托了所有劳动者的期望。通过诚实劳动追逐中国梦、实现中国梦,让劳动迸发出最猛烈最持久的光华与能量,这是时代赋予劳动者的神圣使命,是我们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根本意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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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中国梦,不管你的梦想是大是小,任何正义的合乎道德的都应该被称作中国梦。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国梦劳动美优秀演讲稿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们:
大家好!我是干红萍。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个演讲台上,我演讲的题目是:中国梦,劳动美。
今天,大千世界上树立起了这样一个伟大的民族,她走过了千年的风风雨雨,她孕育了无数的英雄儿女,她书写了浩瀚的人类文明。她,就是我们可爱的祖国,一个响彻世界的名字—中国。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她世世代代儿女们的辛勤劳动。
是劳动给她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历史,让每一个中华儿女无比骄傲与自豪。透过历史的明眸,站在岁月的肩膀上回望,我们看到古老的都江堰让成都平原变成了天府之国,两千多年来一直造福于人民;我们看到蜿蜒盘旋的万里长城,怀抱着祖国的大好河山;我们看到金碧辉煌的故宫,屹立于世界建筑之林;我们看到四大发明,使古老的中国异彩纷呈。我们看到丝绸、瓷器远涉重洋。谁都知道——这都来自于我们祖先的辛勤劳动,劳动让我们祖国的历史这样辉煌!
是劳动给她创造了奇迹,让异想天开都成为现实。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个筋斗就能飞十万八千里,而今天,当代的孙悟空——杨利伟,乘坐中国制造的神舟飞船遨游太空,“坐地日行八万里”。圆了中国人的飞天梦! 传说中的嫦娥能飞奔上月,今天,中国的嫦娥一号、嫦娥二号姐妹俩先后畅游了月宫,圆了中国人的探月梦! 传唱至今的妈祖治河妖让河水乖乖听话。今天,三峡水电、南水北调,一个个宏伟的治水治山工程,圆了中国人的兴利除患、驾驭江河梦!
那么中华民族这许许多多美好的梦,神奇的梦,甚至是“异想天开”的梦,为什么个个都能美梦成真呢?
那是因为,中华民族经历了千百年血与火的劳动和磨练,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劳动创造的奇迹,使我们整个人类睁大了眼睛,人们辛勤的劳动让我们找到了一条条通往幸福的道路。我相信在中国人的辛勤劳动下,中国将奔向更加美好的未来,到达胜利的彼岸,一定能让更多的美梦成真,一定会圆中华民族复兴这个大梦!
是劳动给她铸造了优秀的品质,让生活坚韧而有尊严。经过五千多年的奋斗与磨练,我们的民族铸成了许多优秀品质,其中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莫过于勤奋劳动,热爱劳动。以勤劳俭朴为荣、以不劳而获为耻。又如“黎明即起,洒扫庭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等等。这些精神绵绵不断、经久不衰、延续至今,成为中国人的鲜明的内在素质,更成为引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向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导师”。
我们老师是园丁,我们要用心培育民族的花朵;是蜡烛,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照亮下一代前进的道路;是辛勤耕耘的劳动者,我们要志存高远,敢为人先,立鸿鹄志,做中华梦,展大鹏翅,圆中华梦;用我们的劳动铸就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放飞吧,梦想
用我的劳动
创造我的梦——我的中华梦!
用我的勤劳
实现我的梦——我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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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高度评价了劳动、劳动者、劳动模范的神圣地位与伟大作用,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立场,深刻指明了“劳动美”与“中国梦 ”之间的关系。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中国梦劳动美演讲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是谁举止优雅走在历史舞台,一身中国的红升起东方色彩;是谁巍然屹立笑看桑田沧海,一身青出于蓝敞开龙的胸怀;是谁翩翩起舞登上世界舞台,一身中国的范儿唱着东方情怀;是谁阵阵锣鼓震撼这个时代,一身浩然正气舞动龙的豪迈……”
2013年,改革开放35周年,中国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体系的发展成熟,“”精神的深远影响,无不在向世界展示出新中国的风采。2008年全球经融危机中,中国脱颖而出,深刻地向世界展示出一个全新的中国,同年汶川地震,万众一心的温暖、历经磨难的坚强、艰难而坚定的成长和凝聚祝福与牵挂的重生,让我们看到一个温馨的国家,还有奥运会在京的举办,也让这个沉默的民族开始备受关注,渊源的文化底蕴更让这个民族魅力倍增,2008年,神舟七号载人飞船的成功发射。2009年建国六十周年阅兵式上14个徒步方队、30个装备方队、12个空中梯队受阅等,向世界展示出我国强大军队力量。2010年世界博览会是一个期待中的世界博览会,也是历来首次由中国举办的世界博览会。2011年,“天宫一号”的成功发射,“神八”的完美对接,中国载人航天事业新一座里程碑出现。2012年,举世瞩目的当推我国首艘航母舰辽宁舰按计划完成建造和试验试航工作。2012年11月2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现场。定义“中国梦”--实现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而且满怀信心地表示这个梦想“一定能实现”。2013年春天的两会,因为梦想变得飞扬热烈,因为梦想变得无比厚重。承载亿万人民的梦想和重托,将“中国梦”的伟大构想化为美好现实。
“如果你没有离开,依然会,带吴钩,巡万里关山。多希望你只是小憩,醉一下再挑灯看剑,梦一回再吹角连营。你听到了么?那战机的呼啸,没有悲伤,是为你而奏响!” 罗阳,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1月25日,随中国首艘航母“辽宁舰”参与舰载机起降训练的罗阳,在执行任务时突发急性心肌梗死、心原性猝死,不幸殉职。你倒在了中国梦起飞的地方,也是你一生航空报国梦实现的地方,让中国新一代战机翱翔在祖国的蓝天,捍卫蓝天下和平的土地,沿着蔚蓝色的跑道,你写下了人生壮美的诗章,你忙碌的身影还在跑道上闪现,你未竟的事业将由我们来续写,你离开沈飞的那天,试飞场跑道两旁所有的车灯为你打亮,打亮你坚定磊落的航空梦。你曾说“沈飞的责任就是国家的责任”,作为沈飞的第一当家人,你把自己的毕生心血花在了航空事业上,当沈飞研制的第一艘舰载机飞鲨战机第一次落在中国第一艘辽宁航母舰上时,你毕生的梦想随着歼-15而腾空,中国蔚蓝天空因为你而骄傲。
看!在那风尘笼罩的拐子湖气象站,驻守着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每天忙碌在一片沙漠中,在那里,一年中有100多天都处在八级以上的狂风飞沙中,降水量不及40毫升,而蒸发量却在400多毫升,夏季沙漠的最高温度可达到80℃,在如此恶劣的生存条件下,那群倔强的人还是选择恪守在那里,自1959年建站以来,在54年中他们每小时向中央发送一次气象报告,这期间将近25万次的报告从未间断,也从未有误差,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是见证和预测来自北方的冷空气和沙尘暴入侵中国的第一哨。他们如那昂然挺立在沙漠中的胡杨树,护守着中国蔚蓝的天空,他们的梦,中国的梦,在寒冷风暴中巍然屹立。
南水北调工程中,一群执着的追梦人奔赴在工程前线。南水北调工程是一项跨流域的宏伟工程,旨在缓解北方水危机,实现南北经济齐飞,其深远意义为后人瞩目,其中线工程以解决沿线100多个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为主要供水对象,兼顾农业及其它用水,建成以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他们没有邀功、亦无封赏,因为在他们心中有一股来自大地的力量告诉他们志向在哪?梦想哪?志向在脚下、在手中,而梦想在未来。
争奇斗艳我花开的国土啊,承受了你太多的温暖,今天我要向世界大声喊出您的名字: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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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需要每个人的坚持努力;于是我们收获千千万万为美丽中国付出的人。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国梦劳动美教师演讲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有一种东西,它承载着人们的希望,这种东西有虚有实,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在心中产生一股巨大的力量,它叫做梦想。上帝没有赐予我们翅膀,但赐予了我们会飞的心和能够梦想的大脑,使我们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XX年,没有什么比“中国梦”一词更令世人瞩目的了!因为有了梦想,中国变得飞扬光鲜;因为有了梦想,中国变得无比厚重。什么是“中国梦”呢?中国梦视野宽广、内涵丰富,中国梦是解放梦、和平梦、民主梦、自由梦、建国梦;中国梦是公平梦、改革梦、小康梦、强国梦;中国梦也是上学梦,就业梦,安居梦、致富梦。而我的中国梦则是一个美丽的教师梦。
小时候,当我看着老师在讲台上奋笔疾书,听着粉笔划过黑板的声音,我就梦想着长大后做一位人民教师。在成长的道路上,这个梦想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长大后,当我站在三尺讲台上面对着着一张张稚嫩的脸庞,又一个梦想在我的内心滋生——做一个美丽教师。“美丽”是我们人生的追求,那么教师追求的美丽是什么呢?美丽教师张丽莉奋不顾身救学生;美丽教师孙影在现实金钱与利益的诱惑面前,她依然坚守在大山深处,固守着自己的精神家园与梦想;美丽教师任影用坚守,诠释着教师的职责,哺育着祖国的未来,让希望在田野上茁壮成长;美丽教师庄巧珍三尺讲台,成了她战胜病魔的力量源泉;孩子的笑脸,就是驱散她心里阴影的阳光........一个个美丽教师用生命浇灌出了一朵朵美丽教师之花,这一朵朵花开在我们每个教师的心中,为我的梦想指引着方向。
在我的梦想之旅中,我追求着美丽的课堂艺术。美丽不是作秀之美,而是踏踏实实的教风。因此我求知若渴地阅读了很多教育教学的书籍,吸取教育教学的精华,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逐渐形成自己“生动活泼、扎实创新、声情并茂”的教学风格。我想,这样的课堂是美丽的。有了美丽的课堂,也就活出教师的潇洒,点燃了美丽的人生。
同时,我也追求着美丽的育人艺术。著名的教育学家陶行知先生说过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我注重孜孜不倦地追求着育人的艺术,去教会学生做一个“真人”。而我又深深地懂得“教师就是一本教科书”,我时常以此来提醒自己,以身作则地教会学生怎样做人。我相信,这种美丽的育人艺术会随着我潜心的追求而更加动人!
我追求着美丽的爱。爱与被爱都是美丽的,“全心全意爱学生”的苏霍姆林斯基让我学会了用爱去教育学生。法国思想家罗曼罗兰说:“要散布阳光在别人心里,你自己心里必须得先有阳光。”面对学生,我总是怀着一颗温柔、宽容与充满阳光的心。给学生美丽的爱,也给了我一双飞向梦想的翅膀。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我愿做那不断燃烧的蜡烛,消耗着自己,照亮少年前进的道路;我愿做那的粉笔,散播着智慧的种子,把知识传授给少年;我愿做那坚固的梯子,让少年们踩着自己的肩膀攀上高峰,去采摘胜利的果实。
我希望我的美丽之梦能帮助着每一个少年健康地、快乐地成长。我希望每一个少年都能实现他们的美丽之梦。我希望我的祖国永远的美丽、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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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劳动美。实现“中国梦”离不开亿万中国人的劳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迈开步子,从一点一滴的本职工作做起。那么要如何写关于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演讲稿呢?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演讲稿,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们:
大家好!我是干红萍。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个演讲台上,我演讲的题目是:中国梦,劳动美。
今天,大千世界上树立起了这样一个伟大的民族,她走过了千年的风风雨雨,她孕育了无数的英雄儿女,她书写了浩瀚的人类文明。她,就是我们可爱的祖国,一个响彻世界的名字—中国。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她世世代代儿女们的辛勤劳动。
是劳动给她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历史,让每一个中华儿女无比骄傲与自豪。透过历史的明眸,站在岁月的肩膀上回望,我们看到古老的都江堰让成都平原变成了天府之国,两千多年来一直造福于人民;我们看到蜿蜒盘旋的万里长城,怀抱着祖国的大好河山;我们看到金碧辉煌的故宫,屹立于世界建筑之林;我们看到四大发明,使古老的中国异彩纷呈。我们看到丝绸、瓷器远涉重洋。谁都知道——这都来自于我们祖先的辛勤劳动,劳动让我们祖国的历史这样辉煌!
是劳动给她创造了奇迹,让异想天开都成为现实。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个筋斗就能飞十万八千里,而今天,当代的孙悟空——杨利伟,乘坐中国制造的神舟飞船遨游太空,“坐地日行八万里”。圆了中国人的飞天梦! 传说中的嫦娥能飞奔上月,今天,中国的嫦娥一号、嫦娥二号姐妹俩先后畅游了月宫,圆了中国人的探月梦! 传唱至今的妈祖治河妖让河水乖乖听话。今天,三峡水电、南水北调,一个个宏伟的治水治山工程,圆了中国人的兴利除患、驾驭江河梦!
那么中华民族这许许多多美好的梦,神奇的梦,甚至是“异想天开”的梦,为什么个个都能美梦成真呢?
那是因为,中华民族经历了千百年血与火的劳动和磨练,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劳动创造的奇迹,使我们整个人类睁大了眼睛,人们辛勤的劳动让我们找到了一条条通往幸福的道路。我相信在中国人的辛勤劳动下,中国将奔向更加美好的未来,到达胜利的彼岸,一定能让更多的美梦成真,一定会圆中华民族复兴这个大梦!
是劳动给她铸造了优秀的品质,让生活坚韧而有尊严。经过五千多年的奋斗与磨练,我们的民族铸成了许多优秀品质,其中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莫过于勤奋劳动,热爱劳动。以勤劳俭朴为荣、以不劳而获为耻。又如“黎明即起,洒扫庭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等等。这些精神绵绵不断、经久不衰、延续至今,成为中国人的鲜明的内在素质,更成为引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向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导师”。
我们老师是园丁,我们要用心培育民族的花朵;是蜡烛,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照亮下一代前进的道路;是辛勤耕耘的劳动者,我们要志存高远,敢为人先,立鸿鹄志,做中华梦,展大鹏翅,圆中华梦;用我们的劳动铸就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放飞吧,梦想
用我的劳动
创造我的梦——我的中华梦!
用我的勤劳
实现我的梦——我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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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劳动美,旅游因你而完整,旅游因我而精彩!下面读文网小编整理了中国梦劳动美小学生演讲稿,供你阅读参考。
在与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高度评价了劳动、劳动者、劳动模范的神圣地位与伟大作用,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立场,深刻指明了“劳动美”与“中国梦 ”之间的关系,其内涵丰富、寓意深远,是新时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总的理论依据、行动指南和工作坐标,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极大地增强了工会干部为党的工运事业奋斗终身的使命感、责任感与光荣感。
党的之后,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习在各个场合多次提到“中国梦”,对“中国梦”的丰富内涵和如何实现“中国梦”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
让劳动托起中国梦!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梦想成真要靠劳动。机会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机遇总是垂青有准备的头脑。如果我们不在春天时鞠躬耕耘,秋日注定不会得到丰盈的果实。一个人只有在自身的岗位上,各尽职守,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才会活的有滋有味,风生水起,才会拥有自己的一道彩虹。
只有辛勤劳动,才能呈现中国梦!只有诚实劳动,才能兑现中国梦!只有创新劳动,才能实现中国梦!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最根本力量”,只有“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成为普世价值和宏大话语,还劳动以道义,还劳动者以尊严,才能牢牢地托起中国梦!
中国梦,劳动美。实现“中国梦”离不开亿万中国人的劳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迈开步子,从一点一滴的本职工作做起。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高技教师,可是我也有我的梦想,我的梦想就是上好每一堂课,做好班任工作,能胜任任何一个岗位,成为一名优秀教师,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学有所成,将来踏上社会后能真正成为国家需要的技技术型人才,成为发光发点的人物。
是的,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教职工,但是每一个平凡的岗位都有着自己的闪光点,做好分内的事情,不因工作简单否定其意义。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的辛劳,一定会托起一个小小的“中国梦”,干好它,也是实现一个梦想。
每一个人在为建设祖国蓝图出谋划策时,都藏着自己内心所认可的“梦想”。 “中国梦”,其实是千千万万人的小小“中国梦”所组合在一起的。这些小小“中国梦”组合起来,宏大而美好。劳动与以往相比,有了新的意义。
梦想是人类对于美好事物的一种憧憬和渴望。中国梦诱人,但绝不虚幻。中国梦是国家、民族的,也是个人的。每个不同社会阶层的人都拥有不同的梦想。工作安定、生活美满、家庭幸福是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甘愿辛劳的最原始动力。让每一位劳动者共享中国梦,就能聚集起更大的怀梦、追梦的能量,就能形成集体的意识和共同的行动。
“人间万事出艰辛,越是美好的未来,越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中国梦,承载与寄托了所有劳动者的期望。通过诚实劳动追逐中国梦、实现中国梦,让劳动迸发出最猛烈最持久的光华与能量,这是时代赋予劳动者的神圣使命,是我们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根本意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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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创新劳动,才能实现中国梦。那么关于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怎样演讲?下面读文网小编整理了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演讲稿,供你阅读参考。
大家好!我是机二队***。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个演讲台上,我演讲的题目是《幸福不会从天而降,爱岗敬业最光荣! 》
近日, 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发表重要讲话。从“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创造未来”的视角,高度评价了劳动、劳动者、劳动模范的神圣地位与伟大作用,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立场,深刻指明了“劳动美”与“中国梦 ”之间的关系,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寓意深远, 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极大地增强了工会干部为党的工运事业奋斗终身的使命感、责任感与光荣感。
强调:“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未来,劳动也必然成为实现“中国梦”的坚实基础。不知何时起,劳动一辈子不如炒作一套房子,成为现状;拥抱财富、轻视劳动、幻想一夜暴富、一举成名,成为时尚。“劳动”投入与产出的极端不对称,严重误导和动摇了“劳动立身”、“劳动立世”、“劳动立命”的固有逻辑与观念,全面冲击和分化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劳动光荣似乎只成了一句口号,一个标签,劳动的光环正在消失。
作为一名普通的煤矿职工,我的劳动,就是我的光荣,就是我用自己的爱岗敬业创造的财富和幸福。身在鹤煤,五矿就是我的家,没有五矿哪有家,
发展还得靠大家。改革春风吹遍神州,国企改革势如破竹,纵观鹤煤集团辉煌史,无不浸透着鹤煤劳动者的矫健足迹,无不渗透着鹤煤人的责任感和奉献意识,作为鹤煤集团五矿细胞之一的我们机二队始终与矿井同步,默默耕耘着供电、排水、主扇、压风、瓦斯发电的责任田。我们坚持区队爱岗敬业是发展之本、动力之源之策,事事认真做,处处争一流, 千斤重担人人挑, 人人有目标,以此激励干部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 危机意识广泛树立起来, 大胆启用千里马,不拘一格降人才。他们培养提拔了一个又一个班组长、技术能手,施展其才能, 循序渐进,稳步前进。从而增加了干部职工队伍的责任感、紧迫感。
职工常说:“听得领导数句话,赛过伏天吃西瓜,爱岗敬业受启发,放下包袱心情佳,取消杂念安全抓,无忧无虑把井下。”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这是我们鹤煤五矿的团队精神,是我们机二队的文化理念。有了这样的队伍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 在-600变电所拉底工作中,区队干部身先士卒,按照责任分工 ,一级包一级,确保任务在计划时间内安全完成,工友们讲奉献,比贡献,很多职工在拉底工作中未休一天班,没喊一声累,他们失去了与亲朋好友花前月下的许多团聚,可他们换来的是矿井标准化工程的正常接续, 这就是奉献,这就是主人翁责任感的具体体现。“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职业无贵贱之分,干一行爱一行,数十年如一日的尽忠职守,才会有各个领域的百花齐放。然而在这个浮华的物质时代,我们还需要淡泊的精神,“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只有不计名利,不图回报才会拥有内心真正的满足,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无私奉献,才会得到
广大人民的尊敬与爱戴。煤矿安全生产的梦不是画出的,更不是喊出的,而是靠爱岗敬业、一砖一瓦实打实垒起的。
在发展是硬道理的2014年,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时代,在希望与困难同在的新时期,我们更应该倍加珍惜矿区的安全生产大好形势, 讲发展、讲责任、讲奉献,以队为家、以矿为家,舍小家、顾大家,“幸福不会从天而降,爱岗敬业最光荣!”。用我们的聪明才智去迎接鹤煤集团再次辉煌的到来吧!#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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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是人民的梦,实现中国梦需要有13亿国人的共同努力,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民族的复兴与崛起,离不开13亿群众的奋斗。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们:
大家好!我是干红萍。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个演讲台上,我演讲的题目是:中国梦,劳动美。
今天,大千世界上树立起了这样一个伟大的民族,她走过了千年的风风雨雨,她孕育了无数的英雄儿女,她书写了浩瀚的人类文明。她,就是我们可爱的祖国,一个响彻世界的名字—中国。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她世世代代儿女们的辛勤劳动。
是劳动给她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历史,让每一个中华儿女无比骄傲与自豪。透过历史的明眸,站在岁月的肩膀上回望,我们看到古老的都江堰让成都平原变成了天府之国,两千多年来一直造福于人民;我们看到蜿蜒盘旋的万里长城,怀抱着祖国的大好河山;我们看到金碧辉煌的故宫,屹立于世界建筑之林;我们看到四大发明,使古老的中国异彩纷呈。我们看到丝绸、瓷器远涉重洋。谁都知道——这都来自于我们祖先的辛勤劳动,劳动让我们祖国的历史这样辉煌!
是劳动给她创造了奇迹,让异想天开都成为现实。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个筋斗就能飞十万八千里,而今天,当代的孙悟空——杨利伟,乘坐中国制造的神舟飞船遨游太空,“坐地日行八万里”。圆了中国人的飞天梦! 传说中的嫦娥能飞奔上月,今天,中国的嫦娥一号、嫦娥二号姐妹俩先后畅游了月宫,圆了中国人的探月梦! 传唱至今的妈祖治河妖让河水乖乖听话。今天,三峡水电、南水北调,一个个宏伟的治水治山工程,圆了中国人的兴利除患、驾驭江河梦!
那么中华民族这许许多多美好的梦,神奇的梦,甚至是“异想天开”的梦,为什么个个都能美梦成真呢?
那是因为,中华民族经历了千百年血与火的劳动和磨练,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劳动创造的奇迹,使我们整个人类睁大了眼睛,人们辛勤的劳动让我们找到了一条条通往幸福的道路。我相信在中国人的辛勤劳动下,中国将奔向更加美好的未来,到达胜利的彼岸,一定能让更多的美梦成真,一定会圆中华民族复兴这个大梦!
是劳动给她铸造了优秀的品质,让生活坚韧而有尊严。经过五千多年的奋斗与磨练,我们的民族铸成了许多优秀品质,其中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莫过于勤奋劳动,热爱劳动。以勤劳俭朴为荣、以不劳而获为耻。又如“黎明即起,洒扫庭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等等。这些精神绵绵不断、经久不衰、延续至今,成为中国人的鲜明的内在素质,更成为引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向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导师”。
我们老师是园丁,我们要用心培育民族的花朵;是蜡烛,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照亮下一代前进的道路;是辛勤耕耘的劳动者,我们要志存高远,敢为人先,立鸿鹄志,做中华梦,展大鹏翅,圆中华梦;用我们的劳动铸就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放飞吧,梦想
用我的劳动
创造我的梦——我的中华梦!
用我的勤劳
实现我的梦——我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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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中国粮食安全演讲稿(15篇)
粮食是农业生产的根本基础,也是许多工业产品的原料。粮食安全能够促进农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筑牢中国粮食安全演讲稿(1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节约从粮食开始》。
大家都会熟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可有多少人真正去想过,我们所吃的饭菜经过了多少辛苦的劳动,流下了多少人辛勤的汗水?
随着时代的发展,没饭吃、吃不饱饭的事已成了遥远的故事,那是爷爷和父亲的故事了。对我们而言,吃饭早已不再是一个问题。然而我们的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生活中的浪费现象却也增加了。据有关部门估计,全国每年浪费的'粮食,足够五千万人吃一年,多么惊人的浪费啊!古人尚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彻骨感受,我们就更应该从中领悟粮食的珍贵。你可知道,一粒粒粮食从播种到收割,再加工成成品粮,至少要经过20道工序,这中间包含了农民多少辛勤的劳动,每一粒粮食都浸透了农民伯伯多少心血和汗水啊!
土地资源有限,粮食作物有限,人口在增长,粮食越来越宝贵,它是人类生存生活生命之源泉,我们要爱惜粮食,把节约粮食看作生活中的大事,使勤俭节约成为每一个同学的良好品德。让饭桌上、地面上、垃圾桶里不再有剩余饭菜的影子,看不到它们悲伤的身影,哭泣的声音。同学们,你们是未来的建筑者,你们身上有沉甸甸的责任。人们把你们比作雏鹰,是希望你们能舒展理想的翅膀,在祖国的大地上飞翔,建设美好的家园,千万不能让“浪费”压住你们稚嫩的羽翼,不能让“奢侈”迷住你们奋斗的方向。
同学们,行动起来,珍惜粮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不乱倒剩饭做起,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自觉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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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与其他德育形式相比,对于培养师生爱国情感、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传播正能量,国旗下讲话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初中国旗下演讲稿,仅供参考。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爱护校园环境,从我做起》。每当我们走进xx小学的校园时都能感受到她的洁净和美丽,虽然她的占地面积不大,但你瞧:两排整齐的教学楼,宽敞洁净的过道,崭新的橡胶跑道,宜人的花草树木无处不渗透着她的生机和活力。可是进来我发现我们的校园环境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如:楼梯旁的白墙壁上出现了黑黑的脚印和斑点,教室里常有一些纸屑,学校的大门口随处可见一些食品包装袋,厕所里到处是垃圾,花池里的花草树木总有人爱摸它„„这些都是我们个别不自觉同学的“杰作”。大家说说这些是我们文明小学生的做法吗?回答肯定是“不”字。为了使我们的校园多一份绿,多一份生机,多一份洁净,让她成为我们童年的乐园。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吧!保护好我们的校园环境,我向全体师生倡议“爱护校园环境,从我做起”,希望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卫生的好习惯。
2、爱护校园的公共设施,不乱涂乱画,不踩踏草坪,不乱折树枝。
3、提倡“弯腰精神”,一见垃圾就捡拾,仍进桶里不怕烦。
4、自觉与不文明行为说再见,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成为环保小卫士。 各位老师、同学,让我们从点滴做起,爱护校园环境,自我约束,相互检查。拾起一片垃圾,留下一方洁净。“学校无垃圾行动”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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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攀枝花市立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花山村
联系电话: 0812-5541579
法定代表人: 许礼华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用工类别: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从事 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 。工作地点在 。
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规章制度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作息时间以甲方的规定为准。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劳动部门批准的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后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事先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可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的时间和工资待遇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必需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乙方必须按规定使用甲方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 职业危害告知 。
五、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月工资制。乙方每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间月工资 元。
2、计件工资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3、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支付形式 。 第十三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
甲方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各种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合同期内,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非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根据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双方均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二十二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八、其他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
2、保密协议。
3、岗位协议。
4、其他协议。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编号: 攀仁劳鉴( ) 号
劳动合同书号: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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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济 类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登 记 注 册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 际 居 住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个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该工作任务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工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__________天休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依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保证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时,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省及本单位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按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根据本单位每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适时增加乙方工资。
(四)甲方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三)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三)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其他约定条款(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执行。
九、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乙方:日#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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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冠以最美中国人这个称号的都是生活中普普通通的平凡人,之所以被冠以“最美”,是因为他们都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最美中国人的演讲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在我们的生活中,“最美中国人”有成千上万位,而其中就有一位“最勇敢的士兵”---高铁成。高铁成在煤气罐爆燃后,三进火海关煤气,导致了自己被严重烧伤。
5月18日18时30分,哈尔滨市南岗区春申街4号的一家餐馆后厨发生煤气泄漏爆炸事故。在事发现场,回家探亲的北京市卫戍区某部一级士官高铁成正在这里吃饭,混乱中24岁的军人高铁成,不顾危险,快速往相反的方向厨房跑去,关闭泄露阀门,防止了更大悲剧的发生。高铁成先后3次返回火灾现场,在已经受伤的情况下,与工作人员共同关闭阀门,避免了危险再度发生。最终,他因烧伤及煤气中毒,被送往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急救。
事发时,探家归队途经哈尔滨的高铁成和初中同学孟令莹在刚坐下准备吃饭时,突然有人喊:“煤气罐着火了,要爆炸了,大家快跑!”这时,孟令莹和其他食客以及餐馆工作人员马上往外跑避险,着便装的高铁成距离餐馆大门仅4米,完全可以快速撤离,着火的厨房距离他6米,但军人的职责促使他来不及多想,马上冲进厨房,试图关闭煤气阀门,可在距煤气罐两米左右时,煤气罐爆燃了,他被气浪掀出了门,火烧到了他身上、头发上、脸上,已经成了“火人”。
高铁成担心里面有人没跑出来,就又冲进“火海”看了一圈,烟越来越大,熏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只好暂时跑出来。但这时,他已经头脑发胀,晕乎乎的。此时,又听见有呼救声,受伤的高铁成又第三次冲了进去,等他和餐馆员工一起排除险情后,高铁成立即被呛得晕了过去。在被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他一再拒绝戴上氧气罩,而要求医护人员先抢救别的伤员。
谈到事发当天自己的行为,高铁成显得十分淡定,他说:“我是一名军人,军人的天职和使命就是保家卫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快要爆炸时,我真的什么也没想,就是要去关掉煤气罐,避免伤及更多无辜的人。无论是我也好,是其他军人也好,我相信每一个军人都会挺身而出,我的战友周波为了救落水儿童,把生命都献了出去,我虽被烧伤了,但我不会后悔,这是我们军人应该做的。”
当有人问起,当时你身穿便装,而且离门口只有4米,而着火的厨房离你有6米远,你为什么不能像普通顾客一样跑出去逃生呢,即使那样也没有人知道你是军人啊。高铁成的回答斩钉截铁:“我不能这样做,我是一名军人,不能辜负了部队的厚爱和栽培,这件事我觉得自己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我不后悔,如果再碰到类似情况,我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据医护人员介绍,入院以来,高铁成一直很坚强,从没有因烧伤的剧痛哼过一声。让医生、护士及医院的患者尤为敬佩的是,喝水、吃东西时牵动受伤的面部,高铁成眼中流露出的是军人的坚毅和刚强,眉头都没皱一下。
像高铁成这样的人,我们的身边还有很多。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向最美中国人,走进最美中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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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使 用 说 明
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4、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7、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8、用人单位须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解决劳动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期限与试用期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并填写完整)。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时止。
第二条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第四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等,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资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七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实际工作的单位、地域) 。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八条 乙方岗位实行 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九条 甲方应在下列节假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四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应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履行并且告知员工,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工资按月支付,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支付,每月总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 )。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
B、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在15日内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其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应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有关标准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
C、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 万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E、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 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伤)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 万元以上的。
F、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 万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解除合同。
G、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损失 万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合同的。
K、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p#副标题#e#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A、本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续签达成一致的。
B、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C、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
D、乙方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
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 天的。
F、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第三十一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三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四十一条 除按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四十二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章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其中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也可以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第四十五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 ,支付方式为 。若乙方违反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先到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片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在法定时效内,可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条款。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印章或签名):
乙方(印章或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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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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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伴随着劳动,劳动丰富了人生,热爱劳动的人最美。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的人最美演讲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大家好:
如果有人问我,这个世界上谁是最美丽的,我会告诉他(她),劳动者是最美丽的人,没有劳动者,我们吃什么,没有劳动者,我们穿什么,吃穿用品都没有,你自然也就不会美丽了。但是,那些光荣伟大的劳动者给我们提供了这些生活必须品,那当我们在这意论谁是最美丽的人时,怎么能忘了那些劳动的人们呢。
伟大的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我们这些终有一死的人的命运是多么奇特呀!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只做一个短暂的逗留,目的何在,却无所知,尽管有的自以为对此若有所感。但是,不必深思,只要从日常生活就可以明白: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首先是为那样一些人,他们的喜悦和健康关系着我们自己的全部幸福,而这些人就是劳动者。
我们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着别人(包括活着的人和已死去的人)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分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爱因斯坦说的多么好啊,人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别人的劳动才创造出来,所以,在现实生活里,我们要尊重劳动者,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生产价值,来报答我们这个社会。
现在一年一度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快要到来了,它是全世界无产队级、劳动人民的共同节日。遥想100多年前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工人受着资本家的压迫,每天都要超负荷的工作十六个小时,却只能拿到少得可怜的工资。
但是广大的无产阶级劳动工人们团结一致,于1886年5月1日,在芝加哥的二十一万六千余名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他们终于获得了斗争的胜利。而为了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第二共产国际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这一决定立即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从1890年5月1日,欧美各国的工人阶级率先走向街头,举行盛大的示威游行与集会,争取合法权益。从此,每逢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庆祝。
当前,正处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处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是全省人民的奋斗目标。美好的前景催人奋进,全省人民都要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学习,大力弘扬伟大的劳模精神,在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为建设美好江苏而不懈奋斗。
一要艰苦奋斗、勇于创业。我们要学习劳模和先进人物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实干精神,使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全民创业蔚然成风,让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二要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我们要学习劳模和先进人物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精神,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建设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勇于创造,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工作创新,以创新促发展,以创新开创新局面,努力在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中施展才华、贡献力量。
三要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我们要学习劳模和先进人物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情,尽心尽力干好每一项工作,自觉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不懈追求一流的工作水平,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四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我们要学习劳模和先进人物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命运同祖国和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追求同江苏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努力在奉献社会、服务群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社会价值。
我们要全心全意的依靠工人阶级,这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紧紧依靠和切实关心广大劳动人民,是我们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最重要、最根本的体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
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的主力军作用,把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两个率先”的事业中来。要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切实关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健康,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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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是我国最重要的社会成员,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随着社会经济在不断地发展,《劳动法》也在不断地更新中,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最新中国劳动合同法,欢迎参考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业
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又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工资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题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度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又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形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抱国务院备案。
看过最新中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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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热爱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劳动最光荣,劳动的人最美。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劳动最光荣演讲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劳动最光荣》。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5月1日要放假,可是大家知道它到底是什么节日?为什么要放假为什么要举国欢庆呢?
“五一”节其实就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每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都成为我们赞美劳动者、歌颂劳动的节日。
我们现在还是小学生,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首先应当牢记自己的学习使命。培养高尚的情操,掌握丰富的知识,学会更多的技能,为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劳动者打下坚实的基础,知识就是力量,今天我们学会的知识越多,将来就能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多的贡献。
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在家里,自己的一服自己穿,自己的床铺自己叠,自己的书包自己理;在学校,积极打扫卫生,时刻保持换进的整洁;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培养自己的适应能力。
我们要珍惜劳动成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浪费每一粒米、每一的水、每一分钱。
我们要尊重每一个劳动的人。劳动最光荣,劳动的人最美。无论是白领还是农民工,无论是科学家还是清洁工,他们都是光荣的劳动者,都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
我们的幸福生活来源于父母的日夜操劳,来源于老师的辛勤工作,来源于全社会广大劳动者的共同奉献让我们向他们致敬向他们问候!祝他们“劳动节快乐”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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